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食記]南港-京板元氣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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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介紹南港昆陽站附近一家量大又好吃的咖哩店~

真的很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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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斷面秀~

不要看雞肉其貌不揚,他們的雞肉應該是油炸前有醃過,

因為雞肉不柴、有甜味,雖然不至於多汁,但是飽口的感覺真的入口很滿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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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的是咖哩雞排,應該看得出來份量不小吧?

有醃蘿蔔、高麗菜絲、滿大片的雞排(肉也滿厚的),當然還有咖哩。

中午時間附近的上班族都會跑來大快朵頤,

當然這麼大的分量使得來客大部分都是男生。

店裡還有湯和紅茶免費無限量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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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照片剛好菜單+地址都有了XD

想大啖咖哩飯的大胃王可以來嚐試看看喔!!!!

我個人覺得很不錯啦~

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轉錄]「蘋果」的標誌為何被咬了一口?

轉自:http://blog.ylib.com/jimyang/Archives/2011/04/14/17903

這幾年,「蘋果」公司真是風光,每隔一段時間,總能推出讓消費者驚豔、讓同業痛恨的產品。

我第一次看到「蘋果」的標誌,就很好奇它為何設計成「被咬了一口的蘋果」。上網查其典故,各種說法洋洋灑灑一大堆,而且越傳越誇張。

還好,原設計者傑諾夫(Rob Janoff)終於出面說明了,背後的真相其實很單純……

 


(傑諾夫)

 

 

【標誌的變遷】



1976年,「蘋果」的第一個標誌,描繪牛頓坐在一棵蘋果樹下讀書。
1977年,「蘋果」的第二個標誌,就是著名「被咬了一口的蘋果」。
1998年,改採用單色標誌,曾用過藍、紅、灰等色。
2007年,採用金屬銀灰色,使用至今。

 

 

【第一個標誌】

1976年,「蘋果」的第一個標誌,由創辦人之一韋恩(Ronald Wayne)設計,只曾出現在早期的個人電腦『Apple-1』。

「蘋果」才開張2週,韋恩就決定賣股走人。因為他當時42歲,又有妻小,之前在內華達州生產吃角子老虎的慘賠經驗,使他不敢再和賈伯斯(Steve Jobs,當時才21歲)一起冒險。

韋恩原本持有10%「蘋果」股票,如果他當年沒走,現在是資產100億美元以上的大富豪。

(「蘋果」的第一個標誌,是韋恩用鋼筆畫的,邊框還有短詩『牛頓:一個永遠孤獨地航行在陌生思想海洋的靈魂』。真是太古意了)

( 『Apple-1』外型也很古意)

 

 

【委託廣告公司設計】

1977年,「蘋果」準備推出新款個人電腦『Apple-2』,賈伯斯覺得原先的標誌太老氣,決定委託廣告公司設計新標誌

傑諾夫,當時是該廣告公司的藝術總監,負責主辦這個案子。他只是按一般程序作業,提出許多方案給客戶選擇,根本沒有日後謠傳的那些誇張故事。

 

 

【蘋果 vs. 番茄】

傑諾夫設計了兩個版本,一個是被咬過一口的蘋果,另一個則是完整的蘋果;兩個版本,都有各種顏色組合。

傑諾夫日後解釋說,他之所以設計了這款咬過一口的蘋果,只是覺得這圖案比較不會被誤認是番茄(大陸稱:西紅柿)。

賈伯斯,最後選擇了咬過一口的蘋果。

 

 

【單色 → 色彩鮮艷】

咬過一口的蘋果,原本是單色。但賈伯斯認為,『Apple-2』是第一款能在屏幕顯示彩色圖案的家用電腦,所以「蘋果」的新標誌要讓每個人都容易接受,特別是年輕人,這樣電腦才容易賣到學校去。

於是,新標誌變成了彩虹般的6條彩色;頂上為配合葉子採用綠色。

(『Apple-2』一推出就爆紅)

 

 

【個性化】

傑諾夫的上司曾經反對「彩虹蘋果」的方案,他完全不看好這標誌,還認為『那公司會倒閉』。

但是,賈伯斯卻很喜歡這個新標誌,覺得新標誌很「個性化」,讓人感覺電腦是很高科技的東西。

事後證明,賈伯斯真是一個非常有洞察力的人

(1998年,「蘋果」推出iMac電腦時,不再用「彩虹蘋果」,改用單色標誌)

 

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轉錄]法界的集體早發性痴呆症

2011年 04月04日 黃維幸(蘋果日報 社論)

最近由於提名大法官提了據說是「恐龍」法官而弄得全國上下沸沸揚揚,而自從白玫瑰運動以 來,法界一些法匠依然義正辭嚴,堅持法律解釋是一種外行人無法了解的「科學評價」的「涵攝」,因此強制性交罪裡的「違反其(意即「女方」)意願」的正解, 法匠一致認為就是要求女方有反抗或至少是有不願意的表示。雖然即使這種奇特的解釋可能「違反法官意願」或良知,法官做為一個法匠不願也不能「反抗」這種 「通說」,據說不這麼解釋就可能違反了法律的「客觀」意思。

然而,民意難違,選票要緊,解決之道,在於修法。修法雖是路途遙遠,遠水救不了近火,但既順應了民意,又遮羞了據說是法匠的「專業」,真是兩全其美,顧全大局。我看沒有什麼比這種全國性的法律滑稽劇,更能顯示法界集體的早發性痴呆症。
法界一向有一種迷信:認為法條的文字有一種客觀確定的意思,只要解釋法條的人理性公正,不上下其手,並使用正確的解釋方法,就可以做出每一次都符 合文字的正確意思並符合客觀實相的同一結果。法匠不僅如此麻醉自己,並且用之恫嚇他人,稱之為關乎法治存亡的法的安定性。事實上,這種「恐龍」理論只有台 灣的「恐龍」法界深信不疑,視為鐵律。

別被「恐龍」騙了

早在100年前,結構主義始祖蘇敘(Saussure)就對語言文 字代表客觀實相的謬論給了致命的一擊,指出文字的意思是它與語言的其他關係所決定。例如,我們說「ㄍㄡˇ」,腦筋裡才會浮現「狗」這個字及其圖像,不是狗 的圖像非要我們叫之為「ㄍㄡˇ」不可。所以,同樣的動物日本人稱之為「意奴」,美國人稱之為「多哥」,法國人稱之為「喜安」,沒有什麼客觀的實體以一定的 語言代表,反而是我們以約定的言語製造客觀的圖像。
又如,女兒之所以是女兒,只有是相對於父母及家庭的觀念而言,沒有這類語言上的相對關係,「女兒」無法代表什麼,更不用提是反映什麼「客體」。所以,法匠眾口鑠金地認為「違反其意願」指稱女性的拳打腳踢,尖叫求救,或至少是堅決說「不」的「反抗」,只不過是法匠們的偏見,當然不是什麼在判決裡變更適用法條,或進一步修法改變或刪除文字才有得補救。為什麼不「違反其意願」不能至少是「害羞點頭」、「嗯!」、「好!」、「我要」、甚至是把男性壓在底下才算數?「違反意願」不是什麼男性中心的反抗說的必然陳述是太明顯了,也只有相對於男性沙文性文化才能了解其所扭曲的意義。
不 過,法匠們一定不服,說是把抽象的「違反其意願」這樣的解釋是忠實於法條的文義,至少是合理的解釋,即使有所不妥,法官不能造法,只能修法解決。這又是台 灣「恐龍」法學另一個萬年化石。現代的法國人類社會學家拉杜(B. Latour)告訴我們:除非是同義反覆,沒有兩種語言陳述會完全相同。所以,「反抗」絕對不會與「違反其意願」的意思相同。我說:法官的解釋就是「造 法」,而且是造了非常壞的法,只不過不是立法機關的立法或修法意思下的「造法」。不過不要被「恐龍」騙了,法官既然造法,一念之間也可以「修法」,何待冗 長的立法。

修書不如修腦袋

加重強制性交罪的「違反其意願」規定也 許有很多問題,但如何才是妥善的解釋卻非其中之一。14歲以下「合意」都算強制了,舉輕以明重,何以「違反意願」而加重其刑期一定需要不合意的「反抗」? 我看法條文字沒什麼問題,法匠的腦筋才是問題。要去除「恐龍」理論是「修法」不如「修書」,「修書」不如修「腦袋」。

作者為律師、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94939/IssueID/20110404# 法界的集體早發性痴呆症(黃維幸)

2011年3月5日 星期六

[轉]35小時的法國和53小時的台灣

法國的35每週工時應該跟凱旋門、艾菲爾鐵塔一樣出名,拜這「德政」所賜,現在的法國,或者至少在波爾多,能看到的是大家基本上日子都過得頗為舒適。

愛爾蘭大哥多納的女朋友是當地人,在學校當老師,上星期四中午下課我和多納一起上館子吃飯,吃飽喝足後看見天光正好,於是我們跑到附近的露天咖啡館喝啤酒曬太陽,星期四下午三點,戶外有陽光的座位一位難求,周遭打量一圈都是成年人,顯然大家都不用上班?

和多納聊起法國工時這件事,他說他有朋友每天都會工作大約八到十小時,35小時只要四個工作天就結束,因此他老兄週五只上班到中午,雙週週一不上班。

喝著喝著他女朋友打電話來,說下班了問多納在哪,十分鐘後法國姐姐加入我們,星期四下午四點半,台灣同胞還在辦公室死撐活撐的時候,法國姐姐已經坐在路邊喝咖啡曬太陽了。

當然也有認真工作的勤勞法國人,神奇柏納的哥哥尚‧皮爺就是,有次吃飯皮爺大哥說在法國當雇員確實不錯,但他自己開店就沒這種好福利了。說到這兒他話打住,我也沒繼續聊下去,倒是許久之後神奇柏納露了口風,皮爺大哥是理髮師,辛勤工作代價也頗為豐厚,他老兄月入七千歐,好車好房日子過得十分愜意。

以前想到法國每週工時35小時,接下來就很容易接到:人家失業率很高、法國人效率差、工時這麼短競爭力不好……講來講去最後結論多少都會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我們雖然工作辛苦,但是我們競爭力強、充分就業、努力勤奮不像那些好吃懶做的法國人等等等。

但法國人這麼胡混瞎混了老半天,國家有比較弱嗎?這個國家的人民或許被認為只愛玩樂不喜工作、效率差也沒啥拼勁,總統一上任就跟老婆離婚然後再把一個正妹;相較之下本國領導人親力親為勤勉節制,本國人民努力工作、認真儲蓄、加班不用給錢、有事也不會抱怨。但為什麼搞了老半天,法國怎麼數都還是一個世界強國,台灣除了電子代工比人家便宜之外好像就沒什麼拿得上檯面的東西了?

或許你會認為,人家歐洲發展得比較早。不過二戰之後歐洲和亞洲同樣元氣大傷,日本還是焦土一片的戰敗國哩,怎麼六十年後這些國家全部在前面跑的連車尾燈都看不見了。就算不拿西歐、日本來比,就比南韓好了,高中學電吉他買效果器時,我還記得吉他老師說,要是沒錢,就買韓國貨:便宜,不過品質差了些。一轉眼15年過去,台灣和南韓好像也漸漸不是一個檔次上的國家了不是嗎?

講回工時這件事。在法國講到各國工作條件和基本薪資,身為克勤克儉的台灣人通常只有裝可憐的份,不過那天法國姐姐說了一句話突然把我點醒:「我知道亞洲人辛苦啊,誰叫你們不爭取。」是啊,我才來沒三個月,法國就已經搞過兩次全國大罷工,最近一次在二月底,機師和塔台員工罷工,法國空中交通停擺。這種事情在台灣好像不可能發生,我記得有次台鐵想罷工,還協調了老半天「盡力」維持班次不變,如果罷工還能繼續維持日常營運,那罷工是罷好玩還是罷爽快的?台灣同胞善良勤勉,所以我們有因為盡忠職守,換來企業主的獎勵與疼惜嗎?

沒,我們只換來18年實質薪資零成長。

德國同學上課問過我:「你們台灣人這麼辛苦只為了讓歐洲人可以買廉價電腦,你們難道不覺得這有問題嗎?」我不知該怎麼回答,但法國姐姐一句話讓我明白,歐洲人買便宜電子產品時不會感激我們,反正你們自己心甘情願被榨,怪誰?

南方朔搞了個四野人論壇,發了一篇萬言書,裡面講到台灣越來越像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政府干預過度,反商排富的氣氛越來越重,政府應該放手鬆綁,鼓勵自由市場,把餅做大,這樣才能解決18年實質薪資零成長的問題,重現台灣經濟奇蹟。

順著他們的邏輯下來這麼說或許言之成理,不過,台灣經濟真的這麼差?如果這樣的話為什麼豪宅越蓋越多,房價越來越高?過去十年除了全球經融危機之外,其他時間台灣都還保持一定經濟成長率,政府既然沒加稅,薪資也沒漲太多,那錢都跑哪去了?

諸如台積電、聯電這種需要投入大量資本的電子產業,一年不景氣馬上裁員(隨便搞條生產線都要幾百億,裁幾個員工能省下多少錢?),半年後看看市場穩定了再重新找人;每年畢業的新鮮人學歷一年比一年高,但起薪一年比一年低這些現象到歐洲認識各國同學之後才發現,好像只有台灣才有,南方朔他們認為要救經濟,政府應該讓市場再開放一些,限制再少一些,讓郭董、蔡董、林董、張董以及趙錢孫李周吳鄭王董再賺多一點錢,然後,大夥兒的待遇就會跟著提高。

不過我卻覺得,這麼做只會讓有錢的人更有錢,其他的普羅大眾則繼續蟬聯「28年實質薪資不變」、「38年實質薪資不變」的寶座。台灣或許會成為老董們的天堂,但我想應該不會變成受薪階級的樂土。

但,這該怪誰?

我認識一個很有大英國人驕傲氣息的英國老頭,有次跟他喝酒,說起台灣人和英國人的差異,講了一堆,結論是,你們台灣人活該被政府、被企業主欺負。我很不服氣,但他舉的例子到今天我仍然無法反駁。他是這麼說的:

「如果你今天上班,發現有一個同事無緣無故被老闆開除,你會有什麼反應?你們台灣人只會暗自慶幸被開除的不是我,然後趕快裝作若無其事開始上班。但這要是發生在英國,公司今天就不用開門了,因為所有人都會站在辦公室外面要老闆給個交待。為什麼,因為英國人明白,如果今天不吭氣,下次老闆無緣無故把你開除時,也就沒人會說話。」

法國姐姐說:「我真的覺得我們法國人的生活很不錯,我也知道亞洲人很辛苦,但我們的生活條件是我們自己爭取來的,你們亞洲人不爭取,怪不了誰。」

南方朔期待馬英九振作,帶著國家振衰起敝,老馬中興,不過說到底,這似乎還是有點望治若渴的封建臭味。當我們還在等著一代英主降臨、等著老闆良心發現時,其實世界上其他角落的人們早就知道,光等沒用,會吵的孩子有糖吃,自己的權利得自己爭取。

那些被我們認為只會享樂的法國人在70年代便示範過,戴高樂瞎整過了頭,全國學生罷課,工人罷工,整個法國停止運轉,硬生生逼走了解放法國的戰爭英雄。工作條件不夠好,工資一直不提高,老法二話不說就是罷工,台電不敢罷工、法國電力敢;中華電信不敢罷工、法國電信敢;華航不敢罷工、法航敢;台北捷運不敢罷工、波爾多的電車敢……法國人真的又懶又混?就算真是這樣他們也很帶種,敢爭取自己的權利,所以人家日子過得比我們爽,我們只能年復一年聽著老闆告訴我們共體時艱、聽著政府要我們相忍為國。然後繼續悶著頭加班,下班還要培養第二專長、第三技能。

你的權利如果自己不爭取那麼沒人會可憐你。
你永遠只懂得比下有餘,現在跟山西煤礦裡的工人比、下面還有海地吃泥巴的可憐人可比、海地人比完我們還有路邊的野狗慢慢比。但我們怎麼都不會往上比比,跟法國人比、德國人比、英國人比、日本人比、瑞士人比、挪威人比?如果我們不比他們笨,不比他們懶,書也唸的沒人家少,為什麼我們賺的比人家少、社會福利沒人家好、假休的比人家少、工作時間卻比人家長的多?這是政府的問題?企業主的問題?或者其實,這是我們自己的問題?

那天和小表弟聊MSN,我很鼓勵還在大學唸書的他出來看看,休學一兩年都無妨,如果現在對自己的方向不清楚,對未來覺得茫然,那又何必急著在什麼頭緒都沒有的狀況下把書唸完?出來看看,然後我們會發現,這世界上原來有很多不同的價值觀,很多不同的生活方式,很多種不一樣的人。其實我們可以過得更好,其實我們可以獲得更多。我很高興最終我還是出來走了一圈,但我也很難過我出來走了這一圈,因為現在的我已經沒有太多改變的可能,現在的我能想到的只有「認命」兩字。

我們的問題到底在哪?或許那天吃飯認識的中國小妹講的最貼切:「咱們中國人啊,『奴性』太強。」